分手談判-上

 

採訪幕後/血淋淋分手情逝要放手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http://udn.com/1024/BLOG/blog.gif2011.10.20 02:56 am

 

「藏刀進急診室,狂砍分手女友」、「救回前男友,反遭他砍死」、「與她『最後一次』,他偷拍潑汽油」多年採訪經驗,讓我看到更多血淋淋分手個案,都是「被害人太心軟、加害人對感情太執著。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6663246.shtml

 

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天南地北雙飛客,老翅幾回寒暑。歡樂趣,離別苦,就中更有癡兒女。君應有語,渺萬里層雲,千山暮雪,隻影為誰去。」這首在金庸小說「神雕俠侶」中的人物李莫愁所吟唱的詞,頗能能道盡人類千百年來,無數人為情所苦的心情。

 

無怪乎根據刑案調查統計兇殺案發生原因的前三名一定有財殺與情殺事實上絕大多數的情殺悲劇都是可以避免的像這個新聞中提到前年底,新竹市21歲男子朱淳毅不滿17歲陳姓女友提出分手,想和女友懇談被拒,還被激:『你想殺我是不是?有種你就殺!』憤而朝她刺殺53刀,被害人傷重不治。」這樣的悲劇是完全可以避免。

 

這篇先談分手談判的禁忌事項:

 

1.激怒或嘲笑對方

  就如同上面提到的案例,被分手的那一方情緒都已經很不穩定,這時候不論面對的是男性或女性,對方都很可能在情緒失控或萬念俱灰的情況下,選擇同歸於盡或憤而行兇造成悲劇。

  我們總是把「愛」與「恨」兩個字合在一起講,就是因為愛的另一邊就是恨,而把愛推到恨那一邊的推手往往就是走不出去的情緒。弄懂的這個關係,就不要在這種關鍵時刻嘴巴犯賤,尤其是像「有種你就」挑釁意味十足的話語,對方的情緒一但被挑起了,就只有自做自受了。

案例:被譏「你沒用」勒斃女友伴屍2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1100500154.html

 

2.在私密空間談判

  大部份的情殺都是發生在住家、汽車旅館、汽車這種私密空間,原因很簡單當兇手情緒出現失控時,被害人往往求救無門,尤其遇到兇手又是有備而來,私密空間更是讓被害人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像今天發生在嘉義的情殺案也是如此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54619/IssueID/20111021

  其它如人煙稀少或三更半夜,這都是分手談判的大忌。

 

3.忽然間提出分手

  被分手的一方難以克服的情緒包括了,「我到底哪裡不好?」或「我到底哪裡做錯?」這種被否定的感覺往往會衍生出強烈的報復念頭,尤其是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被宣佈出局,好比打擊者上場打擊還沒揮棒就被宣布三振,誰都不會甘心。「不甘心」的情緒就像一座火山,在被分手的心裡蠢蠢欲動等待噴發,一但遇到天、時、地、人的條件剛好都不對,噴發的火山就會把對方吞噬,而這個危險的力量相當的可怕。

案例:不滿提出分手男子持刀殺死女友http://www.ttv.com.tw/100/10/1001001/10010014343502I.htm

  還有一種情況是「追不到」而產生的報復情緒,這就比較防不勝防,只能靠自己小心了。

 

4.單獨赴約

   會有單獨赴約多半是因為輕忽或錯判,很多女性會把對方對她曾經有過的溫柔,誤以為他還是會跟以前一樣不會傷害她,以致於賦上死亡約會。

   事實上,當一個人為另一個付出的越多,分手時不甘心的情緒就越強烈,這時候曾經付出過的溫柔,反過頭來就變成不甘心勒住兩個窒息的藤蔓,他心理想的是「我對妳這麼好,妳卻如此傷害我,既然如此我也不讓其他人得到妳」又是不甘心,所以一定不要一個人單獨赴約,但就算找朋友陪伴也要避開第二點,前幾年就曾發生一個女生陪另一個去談判,結果兩個人都被殺害的悲劇。

 

5.把責任都推給對方

  前面提到,被分手的人心裡一定被「不甘心」與「被否定」的情緒困住,如果談分手的時候,又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對方,不論是任何原因都可能讓對方的情緒變的更加激動,這時候就請提出分手的一方,多多發揮同理心吧!

  越能照顧到被分手一方的情緒,分手的過程就越能力平和,重點是順利分手而不是爭誰對誰錯不是嗎?因為一但分手之後,所謂的對與錯就都是過去式了,既然如此就學聰明一點吧!

 

下一篇我來談談分手一定要注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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