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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快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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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得像一個人就會有愛恨情仇的情緒,有時候會遇到一些人,他們對於生命中遇到的挫折、傷害、委屈…太淡然了,淡然到讓我懷疑他們是不是還認真的活著,懷疑他們是不是勉強的欺騙自己。

前陣子在微信上看到一篇文章「張韶涵:對於那些傷害我的人,我做不到感激!」看完了內容心有戚戚焉。

不論是心靈雞湯、智慧語錄還是現在很多人喜歡嚷嚷的正能量,常常釋放一種違背人性,也不合邏輯的訊號,譬如說

感激傷害你的人 因為他磨練了你的心志

感激欺騙你的人 因為他增進了你的智慧

感激中傷你的人 因為他砥礪了你的人格

感激鞭打你的人 因為他激發了你的鬥志

感激遺棄你的人 因為他教導了你該獨立

感激絆倒你的人 因為他強化了你的雙腿

感激斥責你的人 因為他提醒了你的缺點

或我之前提到的奧客是你的貴人

我也曾經很沉迷這類的文字,覺得這樣的境界很超脫,覺得這樣的語言讓自己有一種脫俗的高度…,但實際上這樣的語言未必讓自己更好。

比如說,那些曾經深深傷害過我的人,也許他真的磨練了我的心志,但這輩子除了他也沒有人再這樣傷害過我,換句話說這個被磨練的心志,其實無用武之地。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遇到他,我的人生可能會更好,既然如此為什麼非要勉強我感謝他

所以對我而言報復他最好的方法不是復仇,而是漠視這個人曾經出現在我的生命,當他不存在過就是對我自己最好的救贖。

從某個角度看,這些文字也是一種虛偽和扭曲,甚至是討好惡人,因為不去譴責、制裁那些專門傷害、欺騙、中傷別人的加害者,卻要求深陷痛苦的受害者扮演智者去原諒他們,怎麼想都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就像我們常看到一些新聞,某個公眾人物被惡意中傷、造謠、毀謗,為了自清所以到法院按鈴提到,後來造謠的人覺得苗頭不對決定道歉,這時候就會跳出很多和事佬勸被傷害的人要展現寬容、原諒,這個時候被害人反而要承擔輿論的道德壓力,因為自己繼續提告,就變成自己是愛計較的小人。

更荒謬的是,那些被原諒的加害者就會改變嗎他們往往只會找到下一個被害者而已。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心裡都覺得無奈與感慨,這是何等虛偽的社會價值啊

所以,想愛就愛,想恨就很,恨也可以是一種向上的動力,何必勉強自己,做自己,快樂就好。

張韶涵:對於那些傷害我的人,我做不到感激!

http://www.coco01.today/post/100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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